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苏州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公积金贷款政策不断完善,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利。本文将对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分析,帮助大家合理规划购房资金。
一、苏州公积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分析金贷款额度概述
1.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12个月×借款人缴存年限系数×贷款年限系数。
2. 借款人缴存年限系数
借款人缴存年限系数根据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年限确定,具体如下:
- 缴存年限不足1年的,系数为0.5;
- 缴存年限1-2年的,系数为0.6;
- 缴存年限2-5年的,系数为0.7;
- 缴存年限5-10年的,系数为0.8;
- 缴存年限10年以上的,系数为0.9。
3. 贷款年限系数
贷款年限系数根据贷款年限确定,具体如下:
- 贷款年限1-5年的,系数为1.0;
- 贷款年限5-10年的,系数为0.9;
- 贷款年限10-15年的,系数为0.8;
- 贷款年限15年以上的,系数为0.7。
二、苏州公积金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分析贷款额度影响因素
1. 公积金账户余额
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关键因素。账户余额越高,贷款额度越大。
2. 借款人缴存年限
借款人缴存年限越长,系数越高,贷款额度相应增加。
3. 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越长,系数越低,贷款额度相应减少。
4. 房屋价格
房屋价格越高,贷款额度越低。因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屋价值的80%。
三、合理规划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1. 了解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了解相关政策,如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方式等,有助于合理规划贷款额度。
2. 确定购房预算
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确定购房预算,避免因贷款额度过高而造成经济压力。
3. 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
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增加账户余额,提高贷款额度。
4. 合理选择还款方式
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如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确保按时还款。
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捷的购房途径。通过了解公积金贷款额度影响因素,合理规划贷款额度,有助于市民轻松购房。在此过程中,我们应遵循政策导向,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实现购房梦想。
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主要是对公积金住房贷款的额度进行了调整。2022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规定苏州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个人可贷款额度从45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额度从70万元提高至90万元,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从2022年4月21日就正式开始实施。
尽管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提高了公积金住房贷款的额度,但是在实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实际上可以申请到的贷款额度是和用户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关的。苏州公积金提高贷款额度更多的是利好公积金账户余额比较高的用户,对于公积金账户余额不高的用户来说影响不大。
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之后,意味着用户顶格可贷额度增加,在购房的时候就可以有更加充足的预算。
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苏州市范围内的新建普通住房,所购住房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按规定办理楼盘备案手续;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贷款申请,等待中心逐级审批;
2.保证担保: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至担保公司办理保证担保手续,同时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以及担保材料至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
3.质押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分析担保:至贷款银行办理质押担保及借款签约手续;
4.公积金余额质押:在中心柜面申请的同时办理质押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一、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苏州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提供以下两种计算方法,由借款申请人选择:
(一)按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可贷额度计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账户余额之和×10(倍)。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3万元。
(二)按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分析还款能力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渗灶人)缴存×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期限(年)。
另外,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还有一定的要求,即不能超过规定的上限或基数比例,具体有下面三种情况:
(一)不超过贷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2、首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裤枯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败贺80%。
3、不超过住房总价(包括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阁楼等价款)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4、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察纯派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二)不超过住房总价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三)选择按个算可贷额度的,月还款额(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拦脊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二、苏州公积金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年龄。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出
三、苏州公积金首付款比例:
1、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2、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苏州公积金贷款利率:
1、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为.6%;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利率为3.1%。
2、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5年以下的,利率为3.025%;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利率为3.575%。
二、苏州公积金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分析贷款额度
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主要是对公积金住房贷款的额度进行了调整。2022苏州公积金枣档孙贷款新政策规定苏州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个人可贷款额度从45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额度从70万元提高至90万元,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从2022年4月21日就正式开始实施。
尽管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提高了公积金住房贷款的额度,但是在实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实际上可以申请到的贷款额度是和用户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关的。苏州公积金提高贷款额度更多的是利好公积金账户余额比较高的用户,对于公积金账户余额不高的用户来说影响不大。
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之后,意味着用户顶格可贷额度增加,在购房的时候就可以有更加充足的预算。
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苏州市范围内的新建普通住房,所购住房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按规定办理楼盘备案手续;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拓展资料: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贷款申请,等待中心逐级审批;
2.保证担保: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至担保公司办理保凳链证担保手续,同时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以及担保材料至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
3.质押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分析担保:至贷款银行办理质押担保及借款签约手续;
4.公积金余额质押:在中心柜面申请的同时办理质押手续。
法律依据蠢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三、苏州公积金要留多少余额?
1、租房:每月可提取当月缴存额的一半,应留存当月缴存额的50%,每年提取额不能超过12个月的可提取额度。
2、购房、装修、翻修:提取额不能超过购房、装修、翻修等所需的费用,且不能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本人及家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留存余额不可少于40%。
3、偿还房贷:本人及家人只有一套住房的,提取额不能超过上月缴存额,本人及其家人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当月缴存额的60%,需留存当月应缴存额度的40%。
4、另外,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不用留存余额:
(1)退休;
(2)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5周岁以上,失业且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分析止劳动关系;
(4)在境外定居(包括港、澳、台);
(5)享受低保;
(6)户籍迁出本市,且已经转移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
(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四、苏州公积金能贷款多少?
购房者具体能贷款公积金多少因人而异。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价格、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苏州公积金贷款分为首次和二次,具体如下: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
第十条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第十一条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还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1.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2.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3.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二)不超过住房总价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三)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第八条、第十一条中所述住房总价包括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精装修金额、阁楼等价款。
扩展资料:
苏州市公积金贷款年限: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
第十三条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贷款期限加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参考资料: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改《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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